你问我答(594)

        近日,江苏省苏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审结了一起劳动合同纠纷案,对年薪制劳动者主张的未休年休假工资依法予以支持,并通过裁判明确,无论采取何种薪酬制度,年休假都是劳动者的法定权利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