你问我答(603)
陈某以1元价格在某电商平台拍下价值11.99万元的新能源汽车,商家以链接是“测试链接”为由拒绝发货。陈某诉至法院,要求商家交付车辆或赔偿损失11.99万元。近日,成都铁路运输第一法院审结这起信息网络买卖合同纠纷案。法院认为双方买卖合同并未成立,判决驳回陈某全部诉讼请求。
